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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信息:玩蹦床致九級傷殘!法院判了

2023-04-23 07:26:33來源:光明網  

近年來

蹦床公園、極限攀登等娛樂活動


(資料圖)

在各地興起

但消費者一旦受傷

該怎么辦呢?

近日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的一起案例

引發(fā)關注

據了解

小月是一名在校大學生

2020年暑假的一天

小月和姐姐去“打卡”某極限蹦床公園

小月想體驗的是一個高臺項目

需要走上兩米左右的高臺

向后仰倒至下方的海綿池中

工作人員對項目玩法

和禁止性事項簡略告知后

就引導她來到了項目場地

小月回憶

其上至高臺后就開始恐慌膽怯

從高臺向后仰的瞬間

下意識的身體不由得蜷縮了一下

重重地摔在了海綿墊上

當時就無法自行站立

后經醫(yī)院診斷其胸12椎體骨折

胸11椎體壓縮骨折

構成九級傷殘

事故發(fā)生后

姐姐聯系了極限蹦床公園的工作人員

要求索賠

而極限蹦床公園則回復

已經進行了提示

小月受傷是因為

其未按照工作人員的指揮去完成動作

拒絕賠償

雙方爭執(zhí)不下

小月遂訴至法院

要求極限蹦床公園賠償其醫(yī)療費

護理費等共計四十余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

極限蹦床公園作為娛樂場所的經營者

其設置該類游玩項目是以營利為目的

根據收益與風險相一致原則

其應當負有保障游玩者人身安全的注意義務

即安全保障義務

極限蹦床公園并未針對案涉高臺項目的安全風險進行充分考量,特別是在重物、跳臺高度及海綿厚度的合理比例方面應予以充分論證;

亦未就風險和注意事項對參與者進行具體提示、告知,除對項目玩法和禁止性事項簡略告知外,對項目可能造成的損害后果均未涉及。

項目參加過程中,經營者配備的安全員未經過專業(yè)培訓,對體重限制等禁止參加事由未進行審查,既未排除安全隱患,也未有效制止損害發(fā)生。

事發(fā)后亦未對小月進行專業(yè)救治等。

綜合多方因素考慮后

法院認定極限蹦床公園

在履行安全保障義務上存在過錯

應對小月的受傷承擔主要責任

小月作為成年人理應對涉案項目的風險性

有清楚的認知

其未按規(guī)定動作下落

對自身損害亦存在一定過錯

應承擔次要責任

綜合:央廣網、中國應急管理

來源:極光新聞 東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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